Thursday, July 30, 2009


这几天中国的官方媒体开始批评在报道群体事件时,公式化地使用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这种提法。

想到一个比较俏皮的、带贬义的译法:the clueless mob。

我知道在正式翻译时不能这么翻,但这个译法恰恰是信息发布者的本意!

Monday, July 27, 2009


一位朋友看了我前天的博文,评论道:上帝吹气,只给予生命,不传递基因,好像做人工呼吸,呵呵。

我的回应如下:

是呀,我可能也只是扮演一下孙悟空,故意“挑衅”,其实不关上帝的事儿!上帝就是那个第一推动力的拟人化,这一推以及后来的演变,其大规律就是“道”,姑且将其附会成“大爆炸”(台湾叫“大霹雳”--很妙)以及后来的宇宙膨胀(这叫“生”),同时也有“灭”(就是热力学中的“熵”),只是生大于灭,这就是印度教中湿婆的生灭两重性;等到熵积累到一定程度,过了生灭平衡点,灭就大于生,宇宙开始收缩,原有的存在开始“毁”,而且不是不破不立,而是破而再破,直至宇宙回归到视界下的“存在”或“不存在”(即重力奇点,因为在视界下了,因此它对于感知来说,已不复存在),但“生机”依然蕴藏,只是这种生灭循环在这个阶段达到了道家学说中的“子时”。

这样的大规律就是“道”。

但这个大规律演变过程中种种的ramifications,包括生命以及人类的来去,是没有终极影响的(例如,人无法改变宏观的规律运行)。但人间的价值观却将这种生灭过程分别贴上善恶的标签。

是的,生灭与善恶大致相对应。也大致对应阳与阴。

Saturday, July 25, 2009


这几天工作很紧张。今天休息了一下。刚才看了Indiana Jones and the Kingdom of the Crystal Skull。曾在飞机上看过,所以这是第二遍。我觉得还可以,虽然影评比较负面,可能是因为大家的期望值太高了。情节的铺排似曾相识,最后总是在某个能量中心或者某个魔窟决一死战,不能免俗。不过想想, is there an alternative? Probably not!

Cate Blanchett演的女一号,也就是女魔头,最后对着正在复活的外星人的骷髅头,喃喃地说:I want to know. I want to know. 对方将某种能量注入她的双眼,显然给了她神通,她喜悦地惊呼道:I can see! I can see!

最后,由于注入的能量太强了,她开始受不了了:Enough! Enough。太晚了。能量继续灌注,直到她双眼焚烧、四大解构。灰飞烟灭。

啊哈,原来她尝了禁果。

琼斯博士没有她的“贪婪”或者“勇气”,及时拿定主意,不想离开原来的时空维度,全身而退。禁果放在面前,他没有尝。

再回头看看《圣经》中的禁果故事。

被禁吃的果子是哪棵树上的?分别善恶树上的。

什么叫分别善恶树?

其实,在我看来,就是人世间的价值观。

在吃禁果的那个瞬间,“人”的性质变了:从“自发”走向了“自觉”。

偷吃之前,人是原始态,继续“自发”下去,可以直接得“道”,变成老子。偷吃之后,成了孔子。

老子的状态,孔子的状态:谁的烦恼多?

分别善恶树,就是烦恼树。

有几个问题:
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是真理还是谎言?
善恶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?人间的善恶标准是否适用于其他生命体的境界?
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何给了他自由意志?
如果上帝认为亚当还没有资格了解善恶,为何早早地就给他能够理解善恶的智慧?

所有的线索显示,上帝是设了一个局,做了一次实验:看看一个有自由意志、又有充分智力的生命体,让他过着好日子,不愁温饱,看他是不是必然会“往下走”。

估计上帝做了许多实验,但我们作为地球人,只知道这一个实验,而且当时这个实验的结果是负面的(对于被赶出伊甸园的那俩人的后代而言);其他实验的结果,我们不得而知。也许“天使”就是其他“更成功”的实验的产物。Who knows?

接下来的问题还有很多,例如:
上帝按自己的样子,捏出来一个泥人儿,给他吹了一口仙气。应该说,这个泥人儿就带上了上帝的DNA,因为那仙气来自上帝,而不是来自其他渠道。那么,谁能断然确定,亚当的好奇心、叛逆性不是遗传的呢?上帝为何不在基因里植入很强的规范性机制,让亚当和他的子孙永永远远服服帖帖,安心沐浴于他的恩泽呢?这,对于上帝来说完全是举手之劳啊。当然可以这么解释:好奇心、叛逆性均源于愚痴,相当于佛教中的“无明”,他是在自己的智慧充分发育之前被诱惑的。但即使这样解释了,还是不能排除遗传因素。

可怜的人类,永远只能猜测。我相信无人可以圆满地解答这些问题,最多能有个高人过来接受这个挑战,不按牌理出牌,只用极强的思辨能力带着我跑迷宫,把我绕得把原先的问题都忘记了为止,就像玄奘降伏顺世外道那样。当年(1989),摩门教的几个小伙子跟我论战,第二天搬来他们的老师,第三天又搬来辩才无碍的某位高手(很年轻,是博士,显然在他们圈子里江湖地位很高),那第三位就是把我绕进去了,我最后把自己的问题给忘了,也没力气了,不了了之。但我喜欢他们的地方在于,他们一开始就尽量不引用经文或他们既定的理论体系(例如他们的三大王国/境界理论),对我很尊重。

还是那句话:The highest knowledge of God is to know God as unknowable.

第二句:每个人都是各取所需地理解宗教(或抗拒宗教)。这个“需”太复杂了,要厘清,几乎不可能。

这是因为,我们每个人仍然拥有当初犯下“原罪”的那些要素:认知能力和自由意志!

这些要素是双刃剑:没有它们,人就不成其为人;有了它们,人就不可能没有烦恼。

既然祖先替我们做了抉择,我们怨“天”尤“人”是没用的,只能接受其后果,沿着自发--自觉的方向,从自在走向自为,再回归更高层次的“自在”:

Be, without consciousness
Become conscious
Be, consciously!

惑,并存在着-->不惑-->从心所欲
(注:我擅自刨去了“不逾矩”,回归心物一元,何“矩”之有?)

唉,本来可以 Just Be,什么烦恼都没了,多省事儿啊!要吸取教训,以后吃果子时确实要三思:确定要吃吗?算了吧!锅里还有粥,纱橱里还有几根腌黄瓜。

Thursday, July 16, 2009

不同的宗教是有一些共同点的。其中一个重要的共同点,是它们都试图/努力让信教者:

活得开心,死得放心

而且要平衡,不能厚此薄彼。

钻牛角尖的人或者狂热的信仰者,更重视后者,生前却拒绝拥抱快乐,因为“终极”的目的还没有达到。在我看来,这是与初衷背道而驰的。

毫无精神追求的人,似乎对后者不感兴趣,但其实它是绕不过去的,最多在意识深层把它暂时压下去,通过外在的追求来说服自己:我是快乐的!年龄大了,外在追求的效果渐弱,对“身后”事的不确定感又会冒出来,之前压得越厉害,这时冒得越凶,生理和心理的症状全出来了。

宗教是“自我”的延伸,是“部落本能”的圣化,是加了光环的“文化”,而皈依某个宗教其实就是加入了某个俱乐部。

本人也许有厚佛教、薄其他宗教的倾向,但对于许多佛教徒来说,上述几项定义同样适用,虽然佛法非常强调去“我执”,但“我”很会变啊。其他几种宗教的信众更不用说了:“我”的信仰是唯一正确的。你的信仰“不可能”正确,我听都不用听。因为你不是我们俱乐部的。

接下来的问题很重要:“我执”有何不好?如果这个“我”,不是“小我”,是“大我”,难道也不好吗?

“我”再大,也只是放大了的“部落本能”。因为我们是“人”。因为我们这个世界尚未实现“大同”。

有了“我执”,就有了部落间的分野,就有了资源分配的厚薄,就有了我对你错的争论(其中一些人通过接受教育、通过思辨可以掩盖这种本能)。

就有了战争。

以宗教名义打的仗、杀的人,还少吗?

要命的是,以宗教名义杀人,是“替天行道”,同一个俱乐部的人即使有疑问,见到尚方宝剑也就不敢再怀疑了。何况还有不少后续的甜头,俱乐部的成员都可以尝到。时间长了,脑袋里智力层面的一点疑问,也就被胸腔里澎湃的感情和肚子里鼓荡的生命能挤掉了。

这,就是“部落本能”的威力。

All is well.

All is well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