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天的领袖人才培训班上,导师说到他当年供职的一家公司,管理混乱,毫无章法,他问他们:
Do you have a budget? They replied: No, but we have hurts.
我一愣,只好在中文句子中将hurts这个英文字照着说出来,同时拼命揣摩他的意思。他顿了一下,接着说:
Of course, for them, budget is the name of a car hire company and so is Hertz.
我赶快补充:“预算”这个词,在英语里是budget,而Budget又是北美和英国的一家租车公司的名字。他的同事听到budget,以为指的是租车公司,便说:我们这里没这家公司,只有Hertz租车公司。
我这么一解释,原话里的幽默荡然无存。但不解释又怎么行呢?我注意了一下,我的听众表情木然,再看一下听得懂英语的其他人,表情亦木然。晚饭时,有人好奇问起我如何处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,我就举了这个例子,他们居然根本不记得导师说过这句话,而他们是英语听力最强的几个。看来,这不是听力的问题,而是文化差异的问题。
就像今年早些时候我为仲裁庭做交传时,证人不愿正面回答对方律师的一个问题,是关于他手下的销售人员如何将功能、质量完全一样的产品,换个牌子之后卖出更高价钱的问题。他答道:我是董事长,不管具体的销售,至于销售部门如何推销公司的产品,我想他们自然是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啦!
我当时把最后一部分作了这样的处理:As to how my sales people go about selling our products, I'm sure they each have some tricks up their sleeves.
那一节的证词结束之后,仲裁员之一(一位大名如雷贯耳的资深大律师)对美国律师说:“刚才证人用了一句成语,讲的是中国的一则神话故事,翻译翻得很好,但麻烦他将原文直译给你们听听,我觉得挺有意思的。”于是,我就遵命将“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”当场翻了一下:They are like the Eight Immortals crossing the sea, each using whatever expedient is available to them.
美国律师互相看了一眼,点了点头(nodding knowingly, that is)。仲裁员又说:是呀,那八仙据说住在山东蓬莱,蓬莱我去过,很美。
休息时,速记员把我叫过去,让我把直译的那句成语再说一遍,因为她们当时来不及记。我又说了一遍,她们打好字,看了看,摇摇头, 说:还是不大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,还是你原来的译法比较好懂!
那是侥幸凭意译取胜的一例。有时,意译不如直译,尤其是在不知道说这话的人下面要说什么的时候,往往直译更取巧,你听不懂是你的问题,起码我可以避免陷入被动,例如著名的“小葱拌豆腐”事件(我听朋友说的)和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”事件(我亲耳听到的)。
Tuesday, October 25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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